摘要:參考文獻不論引用幾條,一律于文后列參考文獻表(順序編碼制),只有1條時,序號寫為1。參考文獻中的作者按姓前名后書寫,3名及以下者全部列出,3名以上者只列前3名后加,“等”或“ざじ”(日文),“et al”(拉丁語系),“цдр”(俄文)。參考文獻務以親自閱讀的近年文獻為主(論著一般8~10條,綜述15條左右),參考的編號按照在正文中首次出現(xiàn)的先后次序連續(xù)排列,一律用阿拉伯數(shù)字加方括號以角碼注明,并按引用先后順序排列于文末。文獻務請與原著核對準確無誤。日文漢字請按其原文書寫,切勿與我國漢字及簡化字混淆。西文雜志名稱的縮寫按《Index Medicus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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